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章程指引》修订内容为:⑴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包括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制定目的,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⑵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包括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完善存在类别股公司相关规定等。⑶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包括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等条款。《章程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股东会规则》修订内容为:⑴完善股东会运作机制,包括调整股东会提议召开、召集和主持等程序性规定,调整股东会提案权的相关规定。⑵完善类别股的相关规定,一是新增对于可能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除应当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应当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是明确类别股股东的决议事项及表决权数等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章程指引》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54/c7547791/content.shtml
《股东会规则》原文链接:
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54/c7547807/content.shtml